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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污染
作者:wxstjt    发布于:2016-11-28 12:48:4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,一些城市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。如山西省临汾市,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,启动时间滞后,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。10月1日至11月25日,临汾市PM2.5和SO2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5.9%、209%。特别是11月以来,2日至5日连续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,未启动预警也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;16日至21日连续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,其间多个监测站点多天出现AQI爆表,有的监测站点持续AQI爆表高达6个小时,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标准,临汾市应启动红色预警,但仅启动了黄色预警,在环境保护部督查组督促下才在18日至20日启动了橙色预警。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,导致空气质量污染严重,11月1日至25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城市中,临汾市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位于倒数第一名,其中PM2.5平均浓度位于倒数第1,PM10平均浓度位于倒数第2,SO2平均浓度位于倒数第2。

此轮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,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:一是部分焦化企业提标改造进展较慢,存在超标排放情况。临汾市现有焦化企业25家,其中有6家未完成达标治理,已经超出山西省要求的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的期限。同时,按照山西省“1号调度令”对临汾市的要求,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。二是部分钢铁、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,“跑冒滴漏”问题突出。三是面源污染管控不到位。

此外,督查组其他地方督导检查中发现,山西省太原市现有焦化企业13家,其中有6家未完成达标治理,已经超出山西省要求的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的期限。河北省唐山市在对重点行业实行错峰停产的要求下,仍有一些企业未贯彻落实工作要求。

环境保护部将责成上述地方环保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,督促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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